
共同投资协议书,看似是投资合作,实则暗藏借贷玄机。原告A某的外甥B某,以购车经营为由,与A某签订协议,约定A某出资,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每月固定收取分红。之后B某又借款,却长期拖欠款项。A某无奈之下,委托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的黄亚青律师,向宜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案第1天,黄亚青律师迅速梳理全部案件材料。他仔细查阅共同投资协议书、转账记录、还款承诺书等文件,打了5个电话向同事请教类似案件的处理经验。他意识到,案涉款项名义为投资款,极易被认定为投资关系,且双方约定利息过高,存在被法院大幅调整、本金及利息难以全额支持的诉讼风险,同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需依托完整证据链推动案件审理。
准备阶段第3天,黄亚青律师针对性制定诉讼策略。他穿透认定法律关系,明确案涉协议虽名为投资,但原告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益,完全符合“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特征,固定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他还精准核算利息,严格依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分段梳理利息计算标准,剔除超出法律上限的无效利息,固定合法利息诉求。依据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明确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约定合法有效,全力主张维权费用由被告全额赔付。
庭审当天,黄亚青律师全程严谨举证、规范辩论。他向法庭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包括协议、转账记录、还款承诺书等,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和欠款事实。面对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他凭借扎实的证据与严谨的法律逻辑,完整发表代理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最终,法院全面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依法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支持原告核心诉求。被告B某于限期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后续利息按法定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偿还原告单独借款本金;全额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仅驳回原告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利息诉求,案件诉讼费用大部分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的经济权益。
结案后,黄亚青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处理民间借贷案件,要透过表象看本质,精准把握法律关系。”这次经历对他后续办案产生了具体影响,之后遇到类似的“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案件,他都会更加敏锐地识别法律关系,提前做好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黄亚青律师自2009年从事法律工作,是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核心服务于湖南郴州宜章县及周边地区,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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