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合同成关键细节
在某起离婚案件中,关键细节在于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这些看似平常的文件,实则成为证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的重要证据。
律师收集证据过程
盛春龙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着手收集各类证据。首先,指导原告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便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接着,重点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其中就包括让原告提供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收据,同时获取租赁房屋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还收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盛春龙律师自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在上海嘉定区执业多年,具备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在处理此类婚姻家庭案件时,深知证据收集的重要性。
围绕细节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盛春龙律师仔细核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第二步,对房屋租金收据和水电缴费凭证进行分类整理,标注出关键时间节点,以便在庭审中清晰呈现分居的时长。第三步,将这些证据与原告陈述的感情不和原因相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庭审中细节的作用
在庭审中,盛春龙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和水电缴费凭证等证据。被告对这些证据提出质疑,认为不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盛春龙律师当庭指出,这些证据相互印证,能够清晰地显示原告在外租房居住长达6年多,结合双方感情不和的事实,可以认定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法官要求被告对其质疑进行解释,被告无法给出合理说明。
细节改变案件走向
最终,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判决。法院依据盛春龙律师提交的证据,认定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同时,考虑到原告提供的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判决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正是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细节,为案件胜诉提供了有力支持,改变了案件的走向。盛春龙律师作为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高级合伙人,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判断,帮助当事人实现了诉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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