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万元不当得利全额追回,44万余元货款及利息分文不少拿到手,这样的结果在法律案件中堪称惊喜。从常理来看,要在不同类型的纠纷中都取得如此圆满的结果并非易事,而毕晓娜律师却做到了。
先来看6万元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委托人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曾与案外公司存在买卖合同争议,被告是案外公司原员工,负责双方合同对接。委托人方工作人员因前期合同沟通,陆续向被告转账6万元作为合同相关款项,然而被告未将该款项转交案外公司。后来委托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案外公司起诉,经法院审理及二审调解,委托人已另行向案外公司支付违约金等款项,这使得此前支付给被告的6万元丧失合法依据。被告却坚称该款项是委托人自愿支付的生活费,拒不返还,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毕晓娜律师代理诉讼。此时,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被告以“生活费”为借口,并且刻意删除微信转账原始记录,给证据的整理和案件的推进带来很大困难。毕晓娜律师接手后,初步判断要紧扣不当得利法定构成要件来处理此案,应对方向便是全面梳理关键证据,以证明被告收款无合法依据。
毕晓娜律师展开了一系列行动。首先,她全面梳理微信转账记录、关联案件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书、被告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基础。其次,在庭审中,当被告坚称案涉6万元为生活费且无法提供任何双方约定支付生活费的证据时,毕晓娜律师当庭指出,被告与委托人无合同及劳动关系,无权收取生活费,关联案件一审判决未生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告收取6万元无法律及合同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令被告全额返还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再看跨域玉米购销欠款案件。委托人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供货方,与被告一签订原料购销合同,约定将玉米送至被告二厂区,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委托人先开具发票,被告按发票金额付款。委托人依约完成273.4吨玉米供货,足额开具发票后,被告一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444754.8元货款长期拖欠拒不支付。本案因管辖问题从甘肃法院移送至四川德阳罗江区法院审理,庭审中,被告二抗辩其仅为货物接收方,并非合同相对方,无付款义务;被告一则拒不到庭应诉,试图逃避付款责任。毕晓娜律师接手后,判断需要全面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来主张货款与合法逾期利息,厘清责任主体。
毕晓娜律师先全面梳理原料购销合同、发货单、地磅结算数据、银行交易明细、发票凭证、微信催款记录等全链条证据,精准锁定合同相对方、实际供货量、欠付货款金额等核心事实。接着,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主张欠付货款本金,并按LPR上浮50%的标准合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清晰厘清被告二仅为货物接收方、不承担付款责任的法律关系。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一构成违约,依法判令其向委托人支付全部欠付货款444754.8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一全额承担。
复盘这两个案件,毕晓娜律师做对了几个关键判断。在不当得利纠纷中,她紧扣不当得利法定构成要件,精准梳理证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虚假主张;在跨域玉米购销欠款案件中,她全面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厘清责任主体。对于类似的纠纷,一条重要规律是:全面、细致地梳理证据,紧扣法律规定进行论证,是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毕晓娜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委托人争取到理想的结果,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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