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诉李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裁决书送达时,申请人张某终于松了一口气,100万本金及合法利息、律师费都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代理此案的是王策律师,他自2016年开始执业,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案件中,申请人张某称在2016年3月29日与四被申请人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田某借款100万元,孙某、吴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某依约放款后,被申请人到期却未还款。张某提出多项仲裁请求,包括偿还本金及利息106万元、支付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2万元、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及让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然而,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也未进行答辩和举证。
王策律师介入后,仔细审查了《借款担保合同》这一关键证据。这份合同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地显示了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在仲裁庭上,王策律师依据合同,向仲裁庭阐述了申请人已履行放款义务,而被申请人到期未还构成违约。同时,对于利息部分,王策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将利息调整为年利率24%。对于实际发生的律师费5000元,也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支持。
虽然被申请人未到庭质证,但王策律师从合同的合法性、借贷关系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仲裁庭最终认可了王策律师的观点,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借贷关系、担保关系成立。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李某、田某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赔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孙某、吴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同时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仲裁费23490元由四被申请人连带承担23138元。
王策律师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时,会优先核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合同条款能够支持当事人的诉求。同时,对于利息、费用等方面的证据,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主张和论证。此外,即使对方缺席审理,也会从多方面对证据进行梳理和阐述,以争取最有利的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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