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舞台上,孙乐乐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守护者。孙乐乐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法学本科,现就职于安徽友讼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他深耕婚姻家事纠纷、劳动工伤、重大刑事案件辩护等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表现卓越。
曾有一起盗窃案件,当事人涉嫌盗窃罪,涉案数额较大,且存在多次盗窃前科。公诉人在起诉意见中明确指出当事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建议量刑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面临重判风险,家属紧急委托孙乐乐律师开展刑事辩护。
面对这一复杂案件,孙乐乐律师深知辩护难度极高。他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讯问笔录、到案经过、出警记录等全部证据,精准梳理当事人到案细节,发现并固定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核心事实,坚定提出构成自首的关键辩护意见。
庭审中,公诉人坚持否认自首成立,主张应从重处罚、量刑一年以上。为了说服法庭,孙乐乐律师制作了一份类案检索报告。他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省高院参考性案例,详细分析与本案类似的案件中关于自首认定的裁判要旨。在报告中,他指出在类似案件中,只要符合自动到案且如实供述的条件,均被认定为自首。这份类案检索报告被附在代理词后提交给法庭。
孙乐乐律师围绕到案主动性、供述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展开激烈辩论,结合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逐条论证当事人行为完全符合自首法定条件。同时,除自首外,他还归纳提炼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退赃退赔、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低等多项罪轻情节,构建完整从宽辩护体系。庭审中,他发表完整、逻辑严密的辩护意见,清晰阐述:前科不等于必须重判、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恳请法院客观量刑、宽严相济。庭后,他持续与承办法官沟通事实与法律适用,强化自首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最终,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完全采纳了孙乐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采纳全部罪轻辩护观点,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相较于公诉人一年以上的量刑建议,显著降低了刑期,实现了重大有效辩护。
孙乐乐律师凭借极强的证据研判能力、精准的自首认定能力、强势庭审辩论能力,以及这份具有说服力的类案检索报告,在关键焦点上完胜公诉意见,成功让法院认定自首,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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