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如梦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她已承办案件逾500多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具备法院工作经历,深谙审判思维,能精准把握案件走向。
在韩X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申请人韩X与被申请人因家庭暴力及藏匿子女发生纠纷后,委托贾如梦律师代理。贾如梦律师迅速行动,紧急收集报警记录、出警视频、聊天记录、户籍信息等证据,以证明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藏匿子女、阻碍探视等事实。她依据《民法典》第997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害监护权、交还子女。最终,法院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害申请人对子女的监护权,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禁止被申请人再次抢夺、转移、藏匿子女等。此案件充分体现了贾如梦律师在家事紧急救济领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新型法律制度的熟练运用。
在岳X与马X不当得利纠纷案中,马X委托贾如梦律师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针对一审中涉及的28000元“请托办学款”,贾如梦律师指出第三人王X承认委托马X办理子女入学,马X已将款项全额转交办事人员,未实际获益,不构成不当得利;对于9200元“足浴消费款”,她提交营业执照、店铺照片等证据,证明交易真实。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贾如梦律师成功维护了一审有利判决,避免了被上诉人额外返还3.7万余元,展现了她在民事抗辩中善于运用证据规则和实体法原理的专业能力。
在张X与李X离婚纠纷案中,张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委托贾如梦律师。二审中,贾如梦律师提交张X离职证明,主张原判抚养费过高。最终二审法院酌情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低至1500元/月。贾如梦律师为当事人减轻了长期经济负担,尽管共同财产和探视权主张因证据及程序原因未获支持,但为当事人争取了更为合理的抚养费标准,并为后续另行主张权利保留了路径。贾如梦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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