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舞台上,张卫平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众多当事人信赖的对象。他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拥有法学学士的学位,现为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执业8年来,他承办了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部分案例裁判文书网可查,多个案例观点被各级法院采纳并纳入最高院裁判规则。
在知识产权领域,张卫平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以一起专利侵权案件为例,在处理该案件时,他首先进行权利稳定性分析。通过对专利的申请文件、现有技术等进行深入研究,判断专利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只有确保权利的稳定性,后续的侵权比对才有意义。
接着,张卫平律师进行侵权比对。他仔细对比涉案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从整体到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判断的因素。在这个过程中,他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准确找出两者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同时,他还会进行现有技术/设计抗辩的检索。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和资料,寻找与被控侵权产品相关的现有技术或设计,以此来证明被控侵权产品并未侵犯涉案专利的权利。
在一个外观设计近似判断的案件中,比对难度极大。涉案产品的外观设计在某些细节上与专利产品有相似之处,但又存在一些差异。张卫平律师为了影响法官心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提交了第三方鉴定报告,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涉案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进行详细的比对和分析,得出客观的结论。此外,他还进行了设计空间分析,说明在该领域内设计的可选择范围和限制,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涉案产品的外观是否构成近似。
除了知识产权案件,张卫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卓越的成就。在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他作为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的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通过全面了解案情,他判断郭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书,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进行论证。最终,公安机关认定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撤销此案,避免了郭某某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彭某某诈骗案中,张卫平律师提出彭某某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且已全部退赃并得到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虽然“减轻处罚”意见未被采纳,但为彭某某争取到了法定刑内的较轻刑罚。
在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张卫平律师提出三项关键辩护意见,被法庭充分采纳,最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张卫平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严谨的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法律领域不断创造佳绩,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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