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如梦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9201911107487,是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她毕业于河北大学,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承办了大量诉讼案件。在众多案件中,张X与李X的离婚纠纷案二审改判颇具代表性。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准予张X与李X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张X每月支付抚养费2700元。一审法院主要认定婚生子跟随女方生活更有利于成长,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及张X当时的收入情况确定了抚养费金额。然而,一审法院未充分考虑到张X可能出现的收入变化情况。
张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贾如梦律师及另一名律师提起上诉。贾如梦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分析了一审判决及上诉理由。二审中,她提交了张X的离职证明,主张原判抚养费过高。同时,针对共同财产问题,指出女方在微信聊天中认可存在存款10万元及父母赠与孩子的4.6万元,且女方离职补偿金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还主张法院应明确探视权具体方式。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X主动离职不能成为降低抚养费的充分理由,但因离职事实确已发生,酌情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低至1500元/月。对于共同财产及探视权主张,因证据不足或未在一审提出,不予支持或告知另案处理。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准予离婚的判项,变更抚养费为张X支付2024年2-3月抚养费5400元,自2024年4月起每月支付15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驳回张X其他上诉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贾如梦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和突出的证据链构建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为合理的抚养费标准。她在二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和提出的新法律意见,部分被二审法院采纳,体现了她在民商事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执业多年来,贾如梦律师已承办案件逾500多件,在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均有丰富实践经验,此次离婚案二审改判只是她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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