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每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数以万计,众多劳动者因此陷入困境。在工伤维权的道路上,法律知识的欠缺和复杂的程序常常让劳动者望而却步。然而,只要找到专业的律师,就能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权益。今天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案例。
张X自2005年起在某玛钢有限公司从事运输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10月12日,张X在工作时右手被混砂机皮带绞伤,经认定为工伤,后被确认为三级伤残。但与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张X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保留劳动关系并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待遇,张X对此不服。
此时,张X找到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满林强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有数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工伤(工亡)相关案件600余件,尤为专精于工伤不予认定案件。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满林强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于是协助张X整理了工伤认定书、两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辅助器具配置结论书、住院病历、工资流水、公司已支付费用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仲裁阶段,针对仲裁委“保留劳动关系”的裁决,满律师重点论证劳动者单方解除权。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缴社保)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不限制劳动者解除权),明确指出张X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进入诉讼阶段,由于2022年9月云南省公布新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满律师协助张X依法变更部分诉讼请求金额。庭审中,满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展开激烈辩论。对于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他主张以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为解除时间,符合“知道解除意思表示”的法定要件;在经济补偿金方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计算,支持张X的合理主张;各项工伤待遇的计算,满律师更是依据相关文件和标准,进行了精确核算。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满林强律师的核心观点。判决确认张X与某玛钢有限公司劳动关系于2022年9月7日解除;公司支付张X经济补偿金8195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883元;一次性长期待遇65526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112000元;扣除公司已多支付的伙食费58813元,实际还应支付901287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工伤维权中,劳动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相应赔偿。满林强律师表示,劳动者在遇到工伤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通过满林强律师的专业辩护,成功为工伤三级伤残劳动者争取到90余万元赔偿,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面对工伤纠纷时,要相信法律,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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