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欠款不还甚至失联的情况屡见不鲜。每年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今天要讲述的邓甲X诉史XX民间借贷纠纷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原告邓甲X在2025年4月30日,出于朋友情谊,借给史XX200000元用于资金周转。双方约定月利率1%,借款期限1个月,同时明确追偿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史XX承担。史XX还以自有房产办理了公证委托担保,然而却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史XX不仅未还款,还玩起了失联,这让邓甲X心急如焚。
在这种情况下,邓甲X找到了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冯居昊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在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也经验丰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把邓甲X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接受委托后,冯居昊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审查了邓甲X提供的借款协议、借据、转账记录、公证委托书、律师费票据等证据,为诉讼做好充分准备。2026年1月12日,案件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邓甲X及冯居昊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而被告史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冯居昊律师在法庭上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借款事实、利息约定、律师费承担、抵押权是否成立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有力辩论。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让法院依法审查并确认了证据效力。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史XX需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邓甲X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同时,史XX还需支付邓甲X律师费7000元。不过,由于案涉房屋仅办理公证委托,无抵押合意且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依法设立,法院驳回了邓甲X主张对案涉房屋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70元、保全费1600元,也由史XX承担。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借款协议,约定好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费用承担等内容,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涉及抵押担保时,一定要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权可能无法设立。冯居昊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冯居昊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办案能力,为邓甲X成功追回了本金、利息和律师费,体现了他精准破局、高效维权、终局负责的服务特色。如果你在河南南阳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冯居昊律师,他的联系方式是13137088120,相信他能为你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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