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借贷纠纷近年来呈不断上升趋势,许多人因借贷问题陷入法律纠纷,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薛怡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杨XX与被告陈XX本是朋友,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原告借款。双方于X年某月某日签订《借款协议》,明确被告尚欠原告本金若干万元,并约定了利息。然而,协议签订后,被告虽有还款,但仍有本金若干万元未还。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薛怡雯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5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在接到原告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首先,她仔细审查了原告提供的身份信息、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借款协议、委托代理合同、发票等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接着,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陈X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薛怡雯律师代表原告杨XX,在法庭上清晰、准确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原告主张的借贷关系有转账凭证及《借款协议》为证,合法有效,被告应返还尚欠本金及相应利息。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间借贷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薛怡雯律师认为,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出借人应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借款协议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尚欠原告本金若干万元应予返还。关于利息,双方约定的月利率过高,原告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某%计算,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但由于双方在《借款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不满足协议中关于违约方承担实现债权费用的前提条件,法院对律师费、保全费等请求不予支持。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这起案件的胜诉,再次体现了薛怡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同时,她还是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并参与多个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备案项目、私募基金产品募投管退专项法律服务以及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再次认识到,在民间借贷中,遵循法律规则、签订规范的借款协议、保留好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当遇到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