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0件!这是毕罗春律师截至当前累计承办的各类案件数量。如此庞大的案件量,涵盖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也让毕罗春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能力。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他在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是如何发挥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在岱山县XX某堆场发生了两起盗窃电缆线的案件。被告人李X等四名货车司机实施了盗窃行为,销赃得款约49,200元。而个体收购人员余X,明知这些电缆是犯罪所得,仍两次进行收购,获利约3,000元。余X并非初涉违法之事,他曾因收购赃物被行政处罚,还因故意伤害被不起诉。案发后,余X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然而在到案初期,他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来才认罪认罚并退赃3,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余X提起诉讼,并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毕罗春律师,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他自2011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承办了超过700件各类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毕罗春律师担任余X的辩护人。面对余X有行政处罚前科、到案未如实供述的不利局面,毕罗春律师没有退缩。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指出犯罪数额中废电缆应予扣除(虽未被采纳),强调余X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同时还提及余X家庭困难,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毕罗春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他注重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与司法判例的实证支撑,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为了能为余X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他深入分析案件事实,精准梳理法律逻辑,制定了务实有效的辩护策略。他紧紧抓住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与公诉机关和法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从法律角度来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毕罗春律师认为,在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的。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有助于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
最终,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缴赃款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虽然毕罗春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法院在法定刑期内给予了较低的刑期(十个月),与主犯盗窃罪刑期(一年一个月)相比,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毕罗春律师通过有效的辩护,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避免了对余X加重处罚,使余X在同类犯罪中获得了合理的刑期,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毕罗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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