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介绍卖淫的刑事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而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更是让人痛心疾首。本案中的被告人孟某,就因介绍未成年人付某某卖淫而被推上了被告席。
孟某在明知付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朋友介绍、使用社交软件寻找嫖客等方式,介绍付某某从事卖淫活动。他带领付某某在长葛市、郑州市多处酒店及公共场所内,以不同价格为嫖客提供性服务。在介绍卖淫期间,孟某收取嫖资,为付某某安排食宿、提供避孕套等卖淫物品,支付往返车费,非法获利数千元。
案发后,孟某家属积极向付某某补偿六万元,取得了付某某的谅解。孟某也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然而,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长葛市人民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对其提起公诉。
此时,孟某委托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为其辩护。韩蕊律师拥有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不仅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有着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
韩蕊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她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与孟某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他的情况和想法。在庭审中,韩蕊律师提出,孟某从事介绍卖淫时间短,次数不多,且之前从未从事过此类活动。孟某家庭贫寒,法律意识淡薄,系初犯,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希望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韩蕊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始终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支撑,坚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孟某的合法权益。她深入分析案件证据,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孟某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孟某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孟某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又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韩蕊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孟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数千元,同时没收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孟某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本应从重处罚,但由于他有积极赔偿、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获得了从轻处罚。韩蕊律师认为,当事人在涉嫌犯罪后,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主动承担责任,争取从轻处理。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在这个案件中,韩蕊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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