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8亿余元,这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XX和高XX以XX公司、前XX公司为依托,搭建运营“xx天下xx”网络平台,以充值返利、发展下线层级计酬为模式进行传销活动。他们发展传销人员四十多万余人,层级达到49层,如此庞大的规模和巨额的资金,让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法律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王之虎律师表示,对于这类案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来认定和处理,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王之虎律师,现任职于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执业至今。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还有山东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有着20余年公安机关工作经验的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主攻传统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经济犯罪案件,专研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办理,兼具侦查实务视角与专业刑辩思维。自2015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主编《警察出庭作证实训教程》、执行主编《检察视角下的刑法学经典案例分析》,撰写多篇论文获山东省法学会、律师协会及华东律师论坛奖项,研发十余门刑事实务课件。他曾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等多项荣誉。
2018年2月,李XX、高XX等9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相继被采取刑拘、逮捕、取保候审措施。某某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2018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但检察院抗诉。随后某某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在这个过程中,王之虎律师深入研究案件,仔细分析每一个细节。他结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电子勘验、扣押清单等证据,对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进行了精准的梳理。
在辩护过程中,王之虎律师积极为李某某争取从宽处理。他向法院提出李某某坦白、认罪、积极配合追赃等情节,希望法院能够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他还推动法院在数额认定、作用区分、赃款追缴等方面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之虎律师的意见,在主犯中对李某某量刑予以从轻考量,实现了重罪案件中最大限度从轻的辩护目标。
法院最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判决: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150万元;高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120万元;秦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20万元;解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20万元;密某某、成某某、樊某某、陶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涉案赃款3.45亿余元、涉案车辆、酒品及作案工具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传销活动不仅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还会给众多参与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在面对这类犯罪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处理。而王之虎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精准、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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