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违约问题屡见不鲜。每年因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货款拖欠问题尤为突出。今天要讲述的这起电线电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充分体现了律师在解决此类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2023年4月,宗某与沈阳市和平区某电气设备经销处签订了《电线电缆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达749034.03元,约定了详细的结算方式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宗某依约完成送货,然而被告却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货款,截至2023年7月30日仍拖欠50万元。面对这种情况,宗某决定委托佟新宝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佟新宝律师是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有数年。他深耕于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起诉第三者的赠与合同纠纷、汽车金融贷款纠纷、欠款追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接受委托后,佟新宝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深知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是关键。于是,他重点核实《采购合同》条款,包括付款时间、违约金约定等,仔细审查送货凭证,也就是被告盖章确认的《送货清单》,以及付款记录。通过这些工作,明确了被告的违约事实。同时,考虑到被告可能缺席的情况,佟律师提前准备了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法院可仅凭原告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佟新宝律师毫不慌乱,他在庭审中清晰陈述事实,结合证据强调合同的有效性以及被告的违约行为。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过高违约金标准,佟律师主动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助法院合理调整违约金计算方式。这一做法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判决结果的可执行性。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佟新宝律师认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同时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线电缆采购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原告已依约供货,被告未按时足额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责任。经核算,被告尚欠货款439034.03元,违约金按LPR的1.95倍计算。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欠付货款439034.0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佟新宝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他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和扎实的证据准备,帮助宗某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拖欠货款及相应违约金,有效弥补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再次提醒大家,在商业交易中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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