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周X某一脸焦虑地找到李光伟律师时,情况看起来十分棘手。他卷入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的再审审查案件,再审申请人葛XX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周X某分担392972.2元的合伙亏损及45226.2元的租金债务。这就像一座大山,压得周X某喘不过气来。
从法律层面冷静分析,这起案件存在几个致命点。其一,葛XX声称自己垫付了合伙亏损,但他提交的鉴证材料不全,都是单方证据,很难证实合伙的真实盈亏情况,这给案件事实的认定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其二,周X某虽然实际退出了经营,但葛XX认为他仍需对后续的合伙事务及支出负责,这在法律适用和责任界定上存在模糊地带。其三,再审程序本就复杂,要在这个阶段扭转局面,难度可想而知。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李光伟律师展现出了他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他在贵州遵义从事法律工作多年,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丰富的实务积淀,李光伟律师才能精准锁定案件的核心争议——合伙亏损举证及亏损分担的合法性。
他针对葛XX的再审主张逐一进行抗辩。首先,他提出案涉鉴定意见显示被申请人退出时合伙无亏损且有节余,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葛XX所谓的垫付亏损一说。其次,周X某已实际退出经营,对后续合伙事务及支出不知情,葛XX未经同意的投入亏损不应由周X某承担。再者,他指出葛XX提交的单方证据无法证实亏损情况,其诉请无事实依据。在整个抗辩过程中,李光伟律师结合自己作为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的专业优势,以及在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等多个职务中积累的经验,构建了严密的抗辩思路。
经过一番努力,案件迎来了最终的结果。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葛XX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单方证据无法证实合伙盈亏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租金属于合伙成本支出,不宜单列要求合伙人分担,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这一结果让周X某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他对李光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位靠谱的律师,避免了无依据的债务分担责任。
在这起合伙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中,李光伟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当事人扭转了局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执业理念,让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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