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农村宅基地价值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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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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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十年后农村宅基地价值是不可动摇的财产之一。农民可以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可以享受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随着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农村户籍的吸引力在不断上升。

十年后农村宅基地价值是什么

一、十年后农村宅基地价值是什么

十年后农村宅基地价值是不可动摇的财产之一。农民可以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可以享受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随着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农村户籍的吸引力在不断上升。

二、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三、宅基地的标准

第十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要知道在我国土地上承载着人民的收获和命运,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也是农民最基本的权力,它是农民拥有的最不可动摇的财产之一。宅基地值钱,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它所包含的价值又绝不仅仅是用金钱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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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让价格
经批准尚未建设的村民宅基地可等面积照顾购买安置房,购买价格按照低于建筑成本价1300-1500元/平方米计算,对低层房屋还可按照低于建设成本价照顾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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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宅基地面临征收,不知道值多少钱,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农村宅基地价值评估的方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1.成本逼近法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转,对较为偏远的区域,一般情况下不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建议采用成本法,调查当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成本、土地开发成本、有关税费、资金成本等测算。
参考计算公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土地取得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水利建设基金+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开发费(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开发程度需要的开发费)+利息(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投资产生的利息,计算基数为土地取得费与开发费)+利润(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投资产生的利润)+增值收益(集体农地开发为宅基地之后产生的增值)
2.收益法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上建设的住房可以出租,目前和地城郊宅基地出租案例较多,可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在使用收益还原法时,应注意农村居住房地产的税费项目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不同,还原利率的取值也应与国有土地上的房产有区别。此外,各地时有因司法处置而拍卖宅基房的交易案例,可
以剥离出宅基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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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农村宅基地值钱吗?
以后农村宅基地值钱,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宅基地是有相关的价值的,农村的农民如何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在上面建的房屋的。以后农村宅基地值钱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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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老家是张家口的,有一块宅基地,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的是,张家口农村宅基地价值一般是什么样子的啊?
[律师回复]
1、宅基地上房屋出售、赠予给他人,不能够再重新申请宅基地了。
什么宅基地转让、什么自愿退出宅基地给予补偿等等,都是在坑害农民的利益,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根本,宅基地是农民最后的一丝希望。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将会越来越严格,随着农村新政策的出台,农村新增宅基地将会被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以及农田,如果将宅基地上房屋出售、赠予给他人,不能够在重新申请宅基地了。
目前由于赶着农民进城,宅基地申请已经越来越困难,如果在农村有着一块宅基地,将来在城市混不下去了,还能够回到农村靠着种地维持生活,而一旦转让宅基地以后,那就在也回不去农村了。
2、农村宅基地拆迁有补偿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无论在城市里还是农村,拆迁重建的现象的非常的多。对于拆迁补偿的问题,也就成了大家都非常关心的。
新政策实施之后,再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情况,就要实行“分开补偿”的方式了。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补偿之后,然后再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宅基地,让其在宅基地上盖新房。
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费的80%支付给承包户,20%补偿给村集体;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全部支付给所有权人;
3)耕地开垦费;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农村宅基地拆迁虽然有补贴,但是农业君还是提醒各位农民朋友一定不要放弃农村的宅基地,一旦放弃以后虽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从长期看来,亏损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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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宅基地补偿价
农村拆迁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进行土地征收、征用或者拆迁时,对农民宅基地及其上附建筑物进行补偿的费用。这个补偿价格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农民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在中国,农村拆迁宅基地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宅基地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或者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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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你好,我们家在农村的房子被人强行占用,我想问问十年后农村宅基地价值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1、宅基地审批
现在,对于新申请宅基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比如:“每家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售卖后不准再进行宅基地的申请”、“城镇居民不准申请农村宅基地”、“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相关标准”等等。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符合条件的农民新申请宅基地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现在农村的宅基地基本上所剩无几了。
2、宅基地买卖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宅基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如果进行有必要的买卖,必须经过村委会的同意,且只能在同村的村民内部流转。然而,据了解的情况,现在有部分的农村地区对此审核的并不是很严格,导致一部的农村宅基地无故流失甚至当作工业用地,极大的损害了农民的相关权益。
在农村的新宅基地政策实施之后,如若发现不符规定的土地买卖,村委不仅有权没收其手中的宅基地,还可以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所以,新规定实施之后,会让一部分发土地财的人的日子很不好过。
3、宅基地拆迁补偿
新政策实施之后,再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情况,就要实行“分开补偿”的方式了。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补偿之后,然后再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宅基地,让其在宅基地上盖新房。
4、宅基地建房
为了让更多的土地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国家一直在提倡农民集中居住。然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在现有的宅基地建新房的。据悉,目前有需求在农村建新房子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已经在城镇买过房子的人
对于已经进城买房或者已经把宅基地转让出去的农民而言,是不能够再在农村建新房了。不过,如果在农村有老房子,可以进行翻修一下。
第二种:对于有刚性住房需求的农民,需要等相关部门的审批之后才能建新房。
目前,有关宅基地的审批、买卖、转让、拆迁、补偿、建房在新政实施后均会有所调整,而且有关宅基地的管理制度将会越来越规范。由此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国家对农民的宅基地越来越重视,咱农民现在使用的宅基地也将会越来越值钱!如果我对十年后农村宅基地价值是什么 的回答可以帮到您,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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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价格是多少
中国农村宅基地价格因地区、功能、面积及政府规定而异,通常在每平米1300-1500元之间波动。具体价格需结合土地用途、面积及相关管理政策综合判断。因此,实际交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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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表哥想在农村老家申请一块宅基地,想问一下农村宅基地利用价值是怎么样的呢,要如何解释呢?
[律师回复] 关于农村宅基地利用价值解释如下:
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
近些年,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已取得重要突破,农村住房制度建设在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整体制度建设仍不完善。农民住房历来以自建、自住、自管为主,农村住房制度长期停滞在“一户一宅”、“限制宅基地转让”等层面,涉及农民利益和权益保障、农民居住质量和安全、农民人居环境提高和最低端农民居住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很不健全。
我国现有农村住房制度主要体现宅基地制度层面,“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无偿取得和使用”、“限制流转和抵押”是基本特征。宅基地制度过于侧重对农民的福利和保障,导致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结果是,集农民毕生积累建造的农房,由于限制流转和抵押无法实现其资产信用功能,不能对扩大生产、更新住宅和规避风险提供支持。农民无论是建新房还是扩大生产、修建基础设施,均难以得到资金的支持。而且,宅基地资源浪费日趋严重,超规定占地、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外出务工长期空置房、废弃地、闲置地等不断增多。由于宅基地不能流转,也没有退出的激励机制,所以宅基地长期处于增量不断增加,存量利用率不断降低的状态。
这种单一的宅基地制度是不合理的。我国农村住房制度应该由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农房建设制度、农房基础设施配建制度和农房救济制度等系统组成。在此基础上,对农村住房制度予以重塑和构建。
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应当建立“无偿取得、有偿使用、有限流转”的制度原则。
“无偿取得”是指农民无偿取得宅基地以实现基本的居住权。应本着“一户一宅,面积限制”原则,严格限制初期取得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体现“公平性”和“福利性”,既要保证农民的居住之用,也要有效地防止宅基地盲目增多和耕地大量减少。
“有偿使用”是指宅基地有偿使用,促使农民更合理、有效、经济地利用宅基地,保护耕地。对于宅基地使用费,可以采用累进收费法,即按农户人均用地面积达到不同的档次,适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在贫困地区,对最低限度的住宅用地面积可以免收使用费;在耕地紧缺地区,对超过平均标准的住房用地面积可以提高使用费的收取标准。为了解决农村贫困居民的住宅用地问题,应当建立贫困居民使用费减免制度。宅基地使用费应以“取之于户,收费适度,用之于村,使用得当”为原则。
“有限流转”则要求有条件有步骤地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开禁。由于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不宜以“一刀切”的方式来处理。应在试点较为成功的基础上,选择社会经济条件发展较好,原先已经存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隐性市场的地区推广试点。除转让外,还应允许宅基地的出租。另外,应当尽快开展农房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等配套工作,确权登记发证是农房流转的基础。有了确权证,可以为下一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做好准备。
我国村庄数量巨大,各个村庄特点不同、类型不同,应通过建立村庄规划制度,吸引靠近城市的村庄适度集聚,引导规模较小、发展前景不好的村庄向中心村镇聚集,腾出土地进行整理复垦。同时,通过规划确定对具有文化遗产性质的村落进行保护,并保证农民建房的选址安全。村庄难以复制城镇住房的购买制度,在制度安排上,要尊重农民自建住房的权利和保护农民自建住房的积极性,但应从建材、质量、安全、节能、节地等方面给予规范和引导。更值得一提的是,基础设施是农房的必要配套,当前这是农村最急需解决的短项,这一点,政府应当予以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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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宅基地补偿价是多少?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按照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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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上养的值要拆迁补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上养值要拆迁是怎么赔法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该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相应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照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如果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如果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和违章建筑物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予迁移费或补偿费 如何计算房屋拆迁赔偿数额 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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