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迷局:存款诈骗的暗战
在济南的商业江湖中,一场经济风暴悄然来袭。济南XXXXXX公司,以买卖字画为幌子,通过销售理财产品等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被不起诉人陈X,作为该公司的客户经理,任职期间让21名投资人在公司投资。2022年1月9日,陈X经电话传唤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95051元。
案件陷入复杂的经济纠葛中,如何界定陈X的责任成为关键。面对复杂的经济往来和法律条文,一位法律界的勇士挺身而出。他仔细梳理每一笔资金流向,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发现陈X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陈X不起诉,成功为陈X化解了这场经济危机。
信息漩涡:辅警侵权的较量
2024年,一场围绕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风暴在东营市公安局某分局悄然掀起。王X、刘X商议买卖银行账户冻结信息牟利,辅警盖X在利益的诱惑下,利用职务便利查询相关信息并获利54950元。2024年11月21日,公安机关排查发现盖X有重大嫌疑,盖X起初仅承认少量违规查询,次日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2025年3月6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盖X等五人,指控涉案账户299个,认为盖X属履行职责中出售公民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此时,那位法律勇士再次登场。他作为盖X的辩护人,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效力、量刑情节三大维度展开辩护。在事实认定层面,指出公诉机关以刘X火币账户入账倒推涉案个人账户数量证据不足;在证据效力层面,提出侦查机关及人员应回避、电子物证取证违规、整体证据链条缺失等问题;在量刑情节层面,主张盖X具有自首、立功情节,非主犯且公诉机关量刑过重。
虽然法院未完全采纳其关于证据程序问题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核心意见,但认可了涉案个人账户数量认定标准,不认定“情节特别严重”,采纳了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酌定从宽情节。最终,盖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避免了更重的量刑。
荣誉加冕:法律征程的勋章
这位在经济犯罪与信息侵权案件中披荆斩棘的法律勇士,正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姜凯文。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成果斐然。他荣获了盈科全国十大无罪案例、盈科全国十大刑民交叉典型案例、十大典型案例提名、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盈科卓越律师、盈科全国百名青年新锐、优秀领军律师等诸多荣誉。他用专业和智慧,在法律的战场上书写着属于自己的传奇,成为法律界一颗耀眼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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