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侦查前收集的证据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刘艳敏律师团队
刘艳敏律师团队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包括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evidence)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
检察院立案侦查前收集的证据包括什么?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前收集的证据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1日修正)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说明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证人证言 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当事人的陈述 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视听资料 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鉴定意见 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现场笔录 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不仅会给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也会给社会的治安和秩序造成影响,所以在发生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司法机关都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那么公安和检察院在审理和侦破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到相关的证据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检察院立案侦查前收集的证据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4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6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检察院退侦查的原因包括什么?
检察院退侦查的原因包括:证据不足、犯罪事实不清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侦察可以侦察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 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 侦查的任务有两个: (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 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 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 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检察院退侦查的原因包括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检察院退侦查的原因包括什么,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结束后怎么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机关越权侦查的证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检察机关越权侦查的证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举报人向检察院举报国家工作人员有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触犯的罪名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属于公安侦查刑事案件的范围,但检察院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而是自行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今年我院受理此类案件就有3件,检察院均以罪,但在审理过程中3件案件不构成罪,而是构成职务侵占罪或其他犯罪。在处理以上案件时,我院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检察院侦查获取的证据内容客观真实,能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或其他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项“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的规定,应当按职务侵占罪或其他罪名判决处理。
第二种观点认为检察院未将案件移送,属越权侦查,获取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建议检察院撤诉,检察院坚持不撤诉,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上述第一种观点导致的后果是刑诉法对案件管辖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未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形同虚设。
第二种观点导致的后果一是浪费司法资源,检察院撤诉后又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二是判决被告人无罪,社会效果差。检察院未将案件移送,主要原因并不是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定性认识上出现偏差,我院受理的3件案件中,除1件属认识不同外,另2件案件检察院在侦查阶段或审查阶段就已经发现案件不属于其自侦范围。据了解是以下两个原因造成的:
1、经济利益驱动,当前基层检察院的办案经费、个福利要靠检察院通过办案追缴赃物、罚款解决。
2、立案侦查案件数是检察院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立案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还要被扣分。笔者认为,刑事案件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侦查机关必须依刑诉法的规定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检察院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立案侦查,属侦查主体不合格,其收集证据过程违法,当然不合法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故上述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为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出现,今后应完善制度保证检察院的办案经费,保障检察官的福利,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办法,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警察查吗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由警察进行补充侦查的,当然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需要在一个月内进行补充侦查完毕,而补充侦查最多是不超过两次的,对于需要补侦的案件检察院都可以退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能侦查吗?侦察了一定会被逮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
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
侦查的任务有两个:
(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
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
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
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的条件包括什么
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条件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可以侦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 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 侦查的任务有两个: (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 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 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 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批捕后是侦查还是补侦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以后的工作是侦查而不是补侦,补充侦查建立在原来的侦查工作已经正式告一段落,但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也是由工作人员去完成的,谁也不能保证在工作过程中就绝对不会出现任何的错误,所以,被要求补充侦查其实也很正常。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可以侦查侦查的案子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 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 侦查的任务有两个: (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 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 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 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检察院可以侦查吗?侦察了一定会被逮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检察院可以侦查吗?侦察了一定会被逮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
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
侦查的任务有两个:
(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
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
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
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立案 > 检察院立案侦查前收集的证据包括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