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体数据展示
秦博杰律师从2018年执业至今,执业于北京中银(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201201810057892。其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深耕于央国企及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和公司治理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汽车类、大宗商品、石油相关领域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按案由逐一说明典型案件
汽车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案件难点:原告以车辆异响、黑屏等问题为由,要求被告承担“退一赔三”责任,索赔金额高达52万余元。原告坚称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提供了维修记录作为证据,案件争议大、索赔金额高,对汽车销售企业风险极高。同时,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难以确定异响是否与事故相关。律师动作:2024年,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抗辩点,制定全方位应诉策略。提交完整PDI检测报告、交付确认单,证明车辆出厂、交付均符合标准,原告验车无异议。依据“三包规定”,说明异响属轻微偶发故障,非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未达累计维修次数要求,不符合退车换车法定情形。指出购置税、保险费为购车必要支出,保险已享受保障,按揭违约金未实际发生,均与被告无关。强调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由事故引发,不应归责于车辆本身质量,且生产厂商非合同主体,被告已尽维修义务。数据结果: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为汽车销售公司避免了52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电力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难点:被告为大型化工国企,以“未交付完整服务报告”为由拒付已确认服务费701130.21元,争议焦点聚焦合同主附义务划分,被告试图逃避付款责任,代理难点突出。律师动作:2024年,当事人委托后,迅速拆解案件核心争议,确立三大代理思路。强调双方签署结算确认单,是对原告当月服务质量、成果的最终认可,证明原告已完成核心技术服务义务。指出合同明确约定“结算确认+开具发票”为付款触发条件,未将交付报告列为付款前置条件,附随义务不能对抗支付服务费的主要义务。说明被告已抵扣发票、享受服务成果,以附随义务未履行拒付全款,违背公平原则与合同目的。数据结果: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技术服务费701130.21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成功为企业追回701130.21元的技术服务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件难点:被告为大型建筑集团,以“业主未付款、项目未审计”为由长期拒付剩余工程款,涉案标的额超220万元,案件争议焦点明确、代理难度高。律师动作:2025年,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要点,锁定三大关键突破方向。固定《工程验收投运报告》《竣工报告》《移交表》等关键证据,证明工程质量合格、已实际投用,付款条件早已成就。指出2025年12月双方签署最终结算书,明确结算金额494万余元,质保期已届满,被告应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强调合同相对性不可突破,被告以业主未付款为由拒付,无任何法律依据,合同约束签约双方,与第三方无关。数据结果:法院判决被告限期支付剩余工程款XXX.31元及自结算次日起按LPR计算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22669元。成功为国企客户追回拖欠两年的大额工程款。
客户反馈或行业对比
秦博杰律师在业内获得了广泛认可。从客户反馈来看,他处理案件细致务实,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与对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深受客户信赖。例如在上述案件中,客户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从行业对比来看,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发布的《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周期统计》,普通合同纠纷案件的平均处理周期较长,而秦博杰律师处理的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还是从为当事人挽回损失的效率来看,都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秦博杰律师从2018年执业至今,已承办众多案件,在合同纠纷、国央企及政府法律顾问、涉外案件等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避免或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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