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摆在面前,涉及大型央企与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纠纷。这便是陈颖律师首次独立承办的案件,时间回到2014年,刚正式执业不久的陈颖迎来了这次挑战。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将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还要求吴XX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央企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案件棘手之处在于,要理清复杂的施工关系,确定真正的责任主体。
抽丝剥茧找真相
接案后,陈颖律师便开始了紧张的工作。接案第3天,陈颖律师就前往相关部门查阅工程建设的审批文件、施工记录等资料。同时,多次与吴XX沟通,了解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陈颖律师发现,吴XX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陈颖律师围绕这一发现,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采购合同、付款凭证、施工日志等。
庭审交锋显实力
庭审中,陈颖律师指出该央企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央企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面对央企律师的反驳,陈颖律师沉着应对,用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进行回应。
胜诉为后续奠基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该央企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结案后,陈颖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理清案件背后的真实关系,才能找准辩护方向。”
这次经历对陈颖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处理建工案件时,陈颖律师都会先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施工关系,不再被合同的表面形式所迷惑。执业十二年来,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办案思路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作为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政务服务监督员,陈颖律师不仅在案件代理中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在后续的办案过程中,也曾多次出现案件结束后,对方当事人在后续遇到法律问题时,主动委托陈颖律师代理的情形,这无疑是对陈颖律师专业能力和职业口碑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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