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包代建合同约定开发公司为村合作社代建安置房项目,代建单价378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万多平方米,总代建费约九千多万元,还约定部分主材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及费用增减处理方式。项目202年月开工,202年月竣工验收。房开公司202年月提交总包代建费结算书,主张总代建费约1.127亿元,已支付8458万元,尚欠2812万元。村合作社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也未支付余款,还抗辩称合同无效、工程量计算错误等。
周依洁律师作为房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双方对工程量、动态调差存在重大分歧时,周律师及时向仲裁庭提出鉴定申请,推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为仲裁庭查明事实提供了科学依据。针对村合作社提出的“合同无效”抗辩,周律师围绕房开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合同未违法强制性规定等要点,成功说服仲裁庭认定合同合法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无效后的返还路径。通过质证、补充鉴定、书面意见等方式,周律师推动仲裁庭将未列入的争议造价全部计入总代建费,显著提升了结算金额。虽然仲裁庭未完全支持申请人主张的起算时间和标准,但仍按LPR四倍支持了自仲裁申请之日起的违约金,避免了因结算争议导致的无息空档期。周律师在庭审中对证据的组织、法律适用的阐述、鉴定意见的质询均体现出高度的专业性和逻辑性,为案件最终获得有利裁决提供了坚实支撑。
最终,仲裁庭于202年作出裁决,村合作社应向房开公司支付剩余代建费用27,196,91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7,196,913元为基数,自202年月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因律师未及时申请鉴定,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明,最终委托人获得的工程款支持金额远低于预期。而本案中,周依洁律师及时启动鉴定程序,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周依洁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时,有着清晰的操作逻辑。面对复杂的争议和证据,她能够迅速抓住关键问题,通过合理的策略和专业的行动,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在遇到工程量、费用等争议时,及时申请鉴定是查明事实的重要手段;在应对合同效力等法律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有力抗辩;在庭审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组织和法律适用的阐述,以专业的表现赢得仲裁庭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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