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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杭川律师所在的四川三才(盐边)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他迅速展开工作。这位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法学本科的律师,执业证号为15104201810062676,有着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他第一时间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直接否定了被告“人员离职、无权对账”的抗辩逻辑。同时,他系统整理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税务抵扣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闭环。
在合同约定违约金偏高的情况下,杨杭川律师通过法理与情理结合的专业说理,既确保委托人本金100%支持,又争取到法院认可的合理违约金。他还逐一击破被告提出的“未结算、串通、发票提前开具”等不成立理由。
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杨杭川律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致远、卓越办案、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案件结果为导向。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时,首先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合同、交货单、对账单等证据,并且要明确合同中指定人员的身份效力。在遇到对方以各种理由拒付货款时,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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