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燕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413201511625514。自2015年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达千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数百余件,经验十分丰富。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她曾助力委托人二审逆转,追回170000元借款;劳务合同欠款案里,促成委托人获偿劳务款;刑事辩护上,更是有诸多成功案例。
袁燕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经济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各类诉讼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经验丰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细节,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她能凭借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在合同经济纠纷中,她可以通过梳理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以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为例,详细介绍袁燕律师的办案能力。
案件类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当事人角色:被告人辩护人。
案情简介:被告人在自家院内种植罂粟6XX棵被查获,公诉机关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即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之后,被告人委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袁燕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希望争取更轻缓的处理结果。
核心诉求:为被告人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难点:
其一,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突破量刑建议难度极大。法院通常会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若无充分且合理的理由,推翻具结内容、争取比量刑建议更轻的处理结果,在司法实践中难度极高。
其二,涉案数量远超入罪标准,刚性量刑压力大。本案种植罂粟达6XX棵,远超500株的“数量较大”入罪标准,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公诉机关的缓刑量刑建议已是常规情况下的轻缓处理,进一步争取免予刑事处罚面临巨大阻力。
其三,当事人自身辩解存在风险,易影响认罪悔罪认定。被告人年事已高、文化水平有限,对行为违法性认知不足,庭审中若不当辩解,易被认定为反悔认罪认罚,反而丧失从宽情节,给辩护带来额外风险。
律师策略:
袁燕律师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材料,重点核实被告人种植目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发现被告人种植罂粟仅为观赏,无贩卖、牟利或制造毒品的主观目的,种植地点为封闭自家庭院,未造成任何实际社会危害;且被告人年事已高、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配合调查。
袁燕律师并未直接否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效力,而是以“认罪认罚基础上,结合全案情节可进一步从宽处理”为核心思路,既尊重被告人已签署的具结书,又重点论证本案存在超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考量的特殊从宽情节,避免被认定为反悔认罪认罚。
袁燕律师结合《刑法》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围绕“犯罪情节轻微”展开多维度论证:一是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小,无任何牟利或扩散毒品的意图;二是行为社会危害性极轻,种植地点封闭、未造成危害后果;三是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四是结合其高龄、文化水平低的实际情况,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更符合司法的人文关怀。
庭审中,袁燕律师针对公诉意见逐一回应,重点阐述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已体现认罪认罚从宽,但结合本案特殊情节,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请求法院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结果:人民法院采纳袁燕律师的辩护意见,未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判决被告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无需执行拘役、缓刑,也无需缴纳罚金,彻底消除了刑事处罚对其晚年生活的影响。
典型意义:
首先,本案打破了认罪认罚量刑惯性,为类似案件中被告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争取更轻缓的处理结果提供了成功范例。
其次,提醒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要精准把握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挖掘特殊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再者,体现了司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最后,强调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全程风险把控的重要性,避免因当事人不当行为导致不利后果。
袁燕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数百余件案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在这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中,她的精准辩护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强大的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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