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期间,本身就不工作,谈不上扣除节假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期间是不扣减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的。如果误工时间仅在节假日内发生的,一般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例如国庆期间车祸受伤的,在国庆结束后,已恢复正常工作,那么通常不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二、误工费损失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
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
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即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60×误工天数。
三、误工费能赔偿哪些损失?
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
综上所述,国庆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企事业单位都要放假。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国庆节期间,受害人往往不能主张误工费。这个阶段属于放假,没有收入也就谈不上误工。这里要注意,误工费的赔偿是针对有收入减少的侵权事件,即使是退休人员,也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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