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欠款问题一直是让很多人头疼的事情。尤其是对于那些辛苦劳作的农民工和实际施工人来说,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就意味着生活陷入困境。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张双意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解决工程款拖欠难题的。
张双意律师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经承办了800多起案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毕业于湖南大学,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始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这次的案件发生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原告TX遇到了工程款被拖欠的麻烦,于是委托张双意律师代理此案。被告TX乙是挂靠实际施工人,被告株洲市XX公司是项目施工单位。20XX年,TX乙把地下停车场、配电间人工挖孔桩工程分包给原告施工,完工后双方结算工程款为XXX元。可这笔钱却一直没付,后来双方在20XX年XX月补签了施工合同,约定20XX年X月X日前付清,但二被告还是拖着不给。
XX公司以“不知情、无盖章、项目已竣工、不构成表见代理”为由拒付,TX乙则以无钱为由推脱。这可把原告急坏了,辛辛苦苦做的工程,却拿不到钱,这该怎么办呢?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她围绕工程欠款、挂靠责任、合同效力等方面进行了精准专业的代理。首先,她固定了核心证据,收集了施工合同、工程量统计表、结算单、关联案件判决书等,这些证据清楚地证实了工程已经完工,结算金额也很明确,而且TX乙是以XX公司名义签字确认的。
对于XX公司提出的“项目已竣工、合同系事后补签无效”的说法,张双意律师指出,补签合同其实是对施工事实的确认,工程虽然形式上竣工了,但实际上是按现状验收的,案涉工程包含在项目范围内,所以XX公司的抗辩违背了客观事实。
接着,张双意律师严密论证了挂靠与连带清偿责任。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她明确指出被挂靠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经营导致欠薪,就应该承担清偿责任,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公司的免责理由。
对于XX公司“表见代理不成立”的抗辩,张双意律师也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她指出本案并非表见代理之争,而是违法挂靠、违法分包,XX公司作为被挂靠方具有法定清偿义务。
此外,张双意律师还依法主张了利息与诉讼费用。她按照结算约定与LPR主张逾期利息,并申请了财产保全,确保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经过张双意律师的努力,最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作出了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法院判令TX乙、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XXX元,还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XXX元、财产保全费XXX元,全部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被告TX乙缺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这个案件实现了挂靠人与被挂靠公司连带担责、本息全额支持、诉讼保全费用全由对方承担的彻底胜诉。张双意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极强的专业能力。她精准运用违法挂靠、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工程已交付视为合格、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等裁判规则,直击案件核心。她还全方位击破了建筑公司的拒付借口,一次性推翻了“不知情、未盖章、已竣工、事后补签、表见代理不成立”五大抗辩,胜诉含金量极高。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能看出张双意律师成功让有支付能力的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彻底解决了“实际施工人没钱、被挂靠公司甩锅”的行业维权困局。这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为农民工、实际施工人维权提供了标杆判例。
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如果遇到工程欠款的问题,首先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施工合同、工程量统计表、结算单等。一旦发现对方拖欠款项,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选择律师时,要选择像张双意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他们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同时,也要警惕工程挂靠、分包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总之,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相信法律,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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