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韦女士和代先生在打工时相识,随后开始同居并生育儿子代某,于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起初,两人的生活还算平静,但随着时间推移,问题逐渐显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性格不合,交流甚少,感情基础愈发薄弱。2016年底,韦女士便与代先生分居。2021年,韦女士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然而,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首次离婚诉讼的失败,让韦女士陷入了绝望和无助。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继续维持这样的关系,对她来说是一种煎熬;可再次起诉,又担心会重蹈覆辙。但韦女士并没有放弃,她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
在朋友的推荐下,韦女士找到了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的李伟玲律师。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千件,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经验丰富。听了韦女士的遭遇后,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指出,虽然第一次诉讼被驳回,但自上次判决后,韦女士与代先生又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这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离婚条件。李律师的分析让韦女士看到了希望,她当场决定委托李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作为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深厚造诣的专业律师,李伟玲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她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包括两人的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以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庭审过程中,李律师据理力争,清晰地阐述了韦女士的诉求和理由。她指出,韦女士与代先生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基础薄弱,且长期分居,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同时,考虑到孩子一直跟随代先生父母生活,由代先生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伟玲律师的观点,判决准许韦女士和代先生离婚,婚生子代某由代先生抚养,韦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并享有探视权。
李伟玲律师提醒广大读者,在婚姻生活中,如果遇到无法调和的矛盾,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同时,在决定离婚时,要慎重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妥善处理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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