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做手术膀胱漏了医院是否要负责
医院是否负责需看其有无过错。依据《民法典》,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担责。
手术致膀胱漏,若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能证明医院在手术操作、术前评估、术后护理等环节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存在过错,那么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不过,若医院能证明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比如膀胱漏是因患者自身特殊体质、病情复杂等难以预见和防范的原因导致,医院可能无需担责。患者可先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鉴定,再通过诉讼维权。
二、做手术膀胱漏医院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若做手术出现膀胱漏情况,医院可能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民事方面,若经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医院在手术中存在过错,如违反诊疗规范、未尽注意义务等致膀胱漏,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等。患者可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行政方面,若医院或医护人员存在违规操作等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刑事方面,若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手术致膀胱漏医院担责的法律依据是啥
手术致膀胱漏医院担责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手术中因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如操作不当导致膀胱漏,就存在过错,需担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若构成医疗事故致膀胱漏,医院应按该条例规定处理并赔偿。
当我们探讨医院是否负责需看其有无过错时,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比如在协商赔偿过程中,患者可能对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存在疑问,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该如何确定是个关键问题。另外,走诉讼维权时,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也至关重要,什么样的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怎样确保证据的完整性等都是患者可能会面临的困惑。如果您在医疗纠纷中,对医院是否担责、赔偿金额计算、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问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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