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怎么规定的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
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
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二十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咨询费用怎么收取
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具体收费标准分别如下:
1.初次鉴定(市级或地区级鉴定):一次性收取22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2.后续鉴定(省级鉴定):需额外支付32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3.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基础费用在2500元至6000元人民币之间浮动。
4.对于医疗纠纷的鉴定,每次需收取43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5.对于伤残程度的评定,需收取7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6.对于精神状况的鉴定,每次需收取6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7.对于指纹鉴定,每次需收取800元人民币/每枚手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
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
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二十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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