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房子要哪些证件?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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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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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是已婚买房需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而单身买房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代办,就等着拿产权证。

全款买房子要哪些证件?

全款买房子要哪些证件?

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代办,就等着拿产权证。

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

2、单身:单身证明(单位、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手续:1、新房:独自去银行面签(带上述资料,具体资料销售会告知)。

2、二手房:和卖方一同去银行面签。

公积金买房需要的证件:

个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原件。

已经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结婚证复印件: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如果是一手新房,需要以下证件:

1、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首付款去开发商那里签定购房手续。

2、如果你需要贷款买这套房子,那么你还需要开发商去银行进行信用审评,合格之后签定贷款合同,同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如果你是已婚人士需要配偶到场签字,如果未婚或离异,那么需要户口所在部门出示相关单身证明)。

3、各项税费,总房款的百分之8.5左右。

4、办理产权,等待开发商的商品房竣工,并且验收合格之后,就回在房地产管理中心去做准产权登记备案,同时开发商会你办理产权。

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以及B5复印件,购房全额以及B5复印件以及2份购房合同现金280块钱产权登记费去产权窗口办理房屋产权。

如果你买的是2手房,那么贷款的话需要以下条件:

1、双方签定买卖协议。

2、请银行或者房屋中介进行首付款托管,办理过户,之后拿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去房地产评估所进行贷款评估。

08年新政策规定,2手房屋贷款额度在评估恶毒的6~7成,(因银行不同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第2套房屋贷款额度请详见各行规定)。

3、办理贷款,银行付其余房款给卖方。

4、抵押登记,银行工作人员带你去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你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以及A4复印件,购房贷款合同以及抵押登记费200块钱。

5、办理产权办理产权,(一手房等待开发商的商品房竣工),并且验收合格之后,就回在房地产管理中心去做准产权登记备案,同时开发商会你办理产权。

各项税费,总房款的百分之8.55左右(买卖不超过5年的有个人所得税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40左右。

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以及B5复印件,购房全额以及B5复印件以及2份购房合同现金280块钱产权登记费去产权窗口办理房屋产权。

6、待贷款还清,银行工作人员会带你去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撤消抵押手续。

买房的话如果是在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就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是单人单独进行买房的话就是身份证、户口本和单身证明。因为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房产的时候无论是个人出钱还是夫妻双方出钱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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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被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怎样列 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也就是被保全人,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可以被申请人列为被保全人,载明被保全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二、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财产保全错误也同样作了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因此一旦发现保全申请错误,可以裁定以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对被申请人的损失予以补偿,也可以裁定申请人以其他财产权益作出补偿。 应指出的是,仲裁委员会既不是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也无权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因此如果财产保全错误,仲裁委员会既不是错误的承担者,也不是判断是否有误及错误程度的执法者。 三、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需具体判定标准 “申请有错误”作为财产保全损害赔偿成立的条件之 一,申请人是否承担责任,错误判定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有学者对实践中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类型进行梳理并提出了以下五种类型: (1)申请人不具有保全请求权而申请保全; (2)不存在保全的必要性; (3)采取保全措施的对象错误; (4)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价值远高于其请求; (5)所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发生错误。 从这五种错误类型来看,尽管“申请有错误”成为被申请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原因,但不能直接判定申请人承担责任。 首先,诉讼保全制度是临时性司法强制措施,以保障诉讼当事人私法上的权利实现为目的。尽管诉讼产生了因申请而导致的损害,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本身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的行使,而且申请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做出的,难以判断诉讼保全申请行为的违法性,不能直接认定是申请人的责任;若已确定申请人主观有过错,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已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可判定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势必会对被申请人财产权利带来一定限制与影响,不能因申请人的认识与审判结果不一致,就认定由申请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再次,《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立法者为平衡因司法强制性措施对被申请人利益的不利影响,若直接判定申请人承担责任,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违反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而在司法实践中,“判断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存在错误,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不宜简单地直接认定“申请有错误”。是否承担责任,仍应该以申请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为判定标准,即在申请人对出现财产保全错误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当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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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新房要哪些证件?
1、若是已经结婚了,需要提供的证件有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可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单。2、若是还没有结婚的话,提供的证件则是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可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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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子需要结婚证吗
在结婚之后买房的,不管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还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提供的证件里面其实基本都是需要结婚证。此时,不管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结婚证都是必须要提供的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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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进行财产保全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那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呢?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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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作出决定;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人民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
㈠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㈡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依职权主动开始。
在一般情况下,证据保全应由诉讼参加人申请。在没有诉讼参加人申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的同时或者之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书。
二、证据保全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①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
②申请保全的证据的名称、所在地等;
③该证据能证明的案件事实。
如果当事人在前需要保全证据的,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这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业务。
三、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证据保全,人民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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