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认定需考虑以下方面: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观方面:通常由故意构成,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体: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一是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超越职权、玩弄职权等;二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像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等。
实践中,要结合具体案情,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二、挪用公款与滥用职权,如何区分定罪
挪用公款与滥用职权在定罪上可从以下方面区分。
主体上,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行为表现上,挪用公款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滥用职权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违反规定处理公务。
主观方面,挪用公款一般是故意暂时非法占用公款,有归还意图;滥用职权通常是故意不正确行使职权或超越职权,但不一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侵犯客体上,挪用公款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滥用职权侵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行为符合哪一罪名构成要件来定罪。
三、挪用公款与滥用职权量刑标准有何不同
挪用公款罪与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不同。挪用公款罪依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从重处罚。
滥用职权罪依《刑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徇私舞弊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了解了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及认定方面后,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它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因素综合判定。另外,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的嫌疑,其单位内部会有怎样的调查处理流程。如果你对滥用职权罪的这些拓展问题以及认定过程中的细节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深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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