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保险合同中的“比例赔付”条款为导火索,一场保险纠纷拉开帷幕。被上诉人某在旅游时意外摔伤,导致九级伤残,其通过旅游公司投保了意外险。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比例赔付”条款为由,试图减少赔偿金额。被上诉人委托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敏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开启了维权之路。
李敏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专业操作。首先,精准定性“比例赔付”条款为免责条款。他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将保险公司主张的伤残比例赔付条款成功定性为“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从而触发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为胜诉奠定了法律基础。其次,有力举证保险公司未尽提示说明义务。他详细剖析了保险公司网络投保流程的缺陷,指出缺少对免责条款的询问及确认页面、保险单未附加条款具体内容、保险单抬头文字提示与演示版本不一致等问题,且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义务,成功说服一审法院认定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一审法院采纳了李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若干元。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保险公司补充提交了电子保单。李敏律师针对这一情况,从投保人主体资格、保单内容缺失等角度进行有力驳斥,使保险公司的证明目的落空。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实现了案件的终局胜诉。被上诉人在伤残九级的情况下,获得意外残疾给付保险金上限及医疗费用补偿(扣除免赔额后),合计近某万元,避免了因保险公司主张的比例赔付而可能被大幅扣减的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保险纠纷中,法院对保险公司提示说明义务的认定相对宽松,最终原告仅获得了部分赔偿。而在本案中,李敏律师通过细致的证据分析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全额赔偿。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李敏律师在处理保险纠纷时,有着清晰的法律逻辑和准确的判断习惯。他善于从法律条文出发,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找到关键的胜诉点。同时,在面对对方的证据和主张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从多个角度进行反驳,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李敏律师作为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还担任着江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督员等多项职务,在民商事、经济类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在保险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正是其专业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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