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表汇总表,成为原告王某某追讨劳务工资的重要证据。20年3月至10月期间,王某某被蒋某某雇佣到渝区两组团A分区A地块项目干活,工程结束后,被欠劳务费8842元。王某某遂将蒋某某、XX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张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成为王某某的代理人。张玥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2014年还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质,能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她曾任职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熟悉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此次面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她迅速展开工作。
张玥律师首先仔细研究了各方提交的证据。王某某提交了工资表汇总表,XX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协议,蒋某某提交了结清承诺书。张玥律师对这些文件进行了详细比对,从条款编号、盖章位置等细节入手,寻找对王某某有利的证据。她发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关于工程款支付和责任划分的条款,对确定各方责任有着重要意义。
在庭审过程中,土木公司主张并非清偿义务主体,并有权从四川建司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四川建司辩称与原告不存在直接劳务关系,且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无依据;蒋某某承认劳务工资应由四川建司支付。面对被告的答辩,张玥律师冷静应对。她依据工资表汇总表和相关合同条款,向法庭阐述了王某某应得劳务工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法官询问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协议的具体履行情况时,张玥律师迅速从卷宗中找出相关内容进行解答,有力地支持了王某某的诉求。
类似的场景还出现在另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同样在20年3月至10月期间,在蒋某某承包的渝区两组团A分区A地块项目提供劳务,土木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通过工资代发形式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欠原告17649元。张玥律师再次接手此案,依然从证据入手,对各方提交的合同和文件进行细致分析。这次她发现土木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四川XX司,后者又分包给无资质的蒋某某,这一细节成为案件的关键。
在这起案件的庭审中,张玥律师指出四川XX司因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个人蒋某某导致拖欠工资,应承担清偿责任;土木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先承担清偿责任,之后可依法追偿。最终,法院判决四川XX司承担清偿责任,土木公司先承担清偿责任,蒋某某支付原告17649元的劳务工资及资金占用损失。
除了劳务合同纠纷,张玥律师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也展现出了专业能力。原告梁某某要求被告唐某某支付自20年5月起至起诉之日的拖欠抚养费9500元,并要求自20年12月起提高每月抚养费至1000元。张玥律师作为梁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与被告沟通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玥律师运用自己的心理咨询师资质,理解双方的诉求和心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某某须支付20年5月至20年11月期间拖欠的抚养费共9500元,分两期支付,从20年12月起,每月28日前向原告支付600元抚养费,直至原告梁某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重庆贸易有限公司和张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张玥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重庆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二审中据理力争。上诉人主张已超付货款,并质疑欠款条的有效性,张玥律师通过对合同和交易记录的详细分析,有力地反驳了上诉人的观点。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天公司货款3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张玥律师作为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重庆市合川区律工委妇联委员、合川区非诉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在多个领域的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秉持“专业温情,精益求精”的执业理念,兼顾法理与情理,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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