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建筑工程公司(原告A)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分公司(被告C)签订了打包集装箱购销合同。原告按约定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双方结算确认了货款总额。然而,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却拖欠了大额货款未付。原告还要求合同项目对接人员被告D、被告E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场买卖合同纠纷就此拉开帷幕。
在这场纠纷中,原告面临着诸多困境。被告方未到庭参加诉讼,这给案件事实的查明和证据的采信带来了挑战。而且原告主张的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过高,需要依法进行调整。同时,对于两名自然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存在争议。
此时,梅鹏律师介入了此案。梅鹏是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还完成了安庆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他执业已有5年,长期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参与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实战经验丰富,其中经济纠纷、企业顾问类案件占比超70%。
凭借多年处理民商事纠纷的经验,梅鹏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代为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提交了购销合同、结算单、付款记录、沟通截图等,以此证明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未付款构成违约。曾经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让他注意到,过高的违约金可能会导致判决难以执行,于是他针对原告主张的日千分之三过高违约金,向法院提出依法调整请求,兼顾公平与违约责任合理性。
在责任主体认定方面,梅鹏律师凭借其精准的案件研判能力,准确区分公司责任与自然人职务行为。他知道,原告需要提供挂靠、担保等证据才能让两名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本案中原告未提交相关证据,所以两名自然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认定,案涉购销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分公司应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原告主张违约金标准过高,依法调整为法定合理标准。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核心货款诉求与合法违约金,并判令被告承担保全申请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梅鹏律师秉持着“不止于解决纠纷,更致力于为客户构建全周期法律风险防护体系;以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用极致服务为每一位客户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了专业能力。他获得过安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还担任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他用自己的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法律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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