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醉驾,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0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什么是醉驾,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醉驾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本身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么可以不坐牢。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作出了规定,其中就明确了要是驾驶人员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驾驶机动车上路,此时的情节属于显著轻微,另外实际产生的的危害也不大的话,这个时候不予定罪处罚。既然不予定罪了,意味着这个时候的醉驾行为就不能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

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免予刑事处罚之后自然也可以不坐牢。

同样也是上述量刑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这个时候虽然会认定醉驾行为构成犯罪,但是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轻微,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那么也可以免予驾驶人员刑事处罚。这样的情况下,就属于定罪免罚,因而也不需要实际服刑坐牢。

3、虽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符合缓刑条件,这个时候可以暂时不用坐牢,而成功的经过了缓刑考验期,那原判刑罚就可以不执行,此时才算是真正的不用坐牢。

在有醉驾行为的时候,符合条件规定的一般是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按照《刑法》中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定来看,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从这点上来看,其实就是符合缓刑中的一个条件,如果同时再满足其他条件的话,最终法官判刑的时候往往会对罪犯宣告缓刑。意味着,虽然此时也实际定罪判刑了,但是罪犯可以暂时不用在监狱服刑,也就不用去坐牢。而宣告缓刑的同时会有一个考验期,缓刑人员可以顺利的度过这个考验期的,最终就是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用坐牢。

总结一下上述内容,可以说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是属于醉驾绝对不用坐牢。但要是后一种情况的话,其实还是有可能坐牢的。一般没有被适用缓刑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最终往往就是要坐牢了。

二、醉驾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实际生活中大家对于醉驾还是有一定的误解,如果认为自己喝点酒对驾驶上路没有影响的那么就完全错了,酒精对人精神的影响是很大的,所以我国严谨酒后驾车,更不要说是醉酒之后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是难以想象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醉驾,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5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6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醉驾认定标准2024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弟弟醉驾,他从这个月开始心情就特别的不好,我也没有办法规劝,咨询下醉酒驾驶 责任认定
[律师回复]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认定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就酒驾、醉驾的具体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若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测试,其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要求超过了80ml的,那么才能认定构成醉酒驾驶。若是血液中酒精的含量介于20ml到80ml之间的话,则只能算是饮酒驾驶。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各位律师好,关于酒驾和醉驾我想问一下,醉驾认定方法是什么?如何判定酒驾和醉驾呢?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醉酒驾车怎么处理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醉驾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醉驾认定标准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认定标准醉酒驾驶是多少?
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朋友特别喜欢喝酒,他一喝完酒就特别爱开车,是通病,提前咨询下醉酒驾驶认定主要责任
[律师回复] 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驾作了禁止性的规定,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在做出责任认定时,是否饮酒驾驶也是衡量事故责任的重要指标。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民事赔偿部分的主要处理依据是《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该法第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表弟醉驾,与另一辆车相撞。弄得交警都来了,判我表弟全责。我想问一下醉驾交通事故认责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交通事故承担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行政处罚

  酒驾承担的行政责任有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构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赔偿受害人直接和间接损失;构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费用。

  
(三)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无视,也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依照我

  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说,醉驾害人害己,莫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醉驾 > 什么是醉驾,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