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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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就属于民事医疗事故,承担这个责任的主要是医院。做手术是会有主负责人和次负责人的。如果是因为主要负责人的过错而导致的医疗事故,那么这个医疗事故就将由主负责人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有次负责人的过错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那么医疗事故的责任就应该由次负责人来承担。
医疗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医疗事故他的程度有轻也有重,一般的民事医疗事故他的程度就是比较轻的,不管医院是大型的还是小型的是私人的还是国家的,负责任的主体应该是医院。如果发生刑事医疗事故,负责任的就应该是医务人员。

医生作为白衣天使,他们的职责就是为我们看病,治病,保护我们的健康。医生大多数都是具有高素质,高专业技能的。但是我们的生活中也可能存在一些庸医,这些庸医不负责任,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医疗事故。当我们发生了医疗事故,这个责任应该是由谁来承担的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这主要是看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就属于民事医疗事故,承担这个责任的主要是医院。

受害人如果是要请求赔偿的话,应该将医院告上法庭,不应该将某些医务人员告上法庭。法院受理的话也是将医院作为被告人。如果被害人是在某些小诊所里面受到伤害,那么被害人上法院起诉的时候可以控告私人诊所的老板。

首先,我们应该确定是在哪里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申请。

有关部门应该给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赔偿的金额由当地政府决定。除了有关机构和政府之外,医院也应该给受害人一些赔偿费用。 还应当给被害人的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受害人的工作单位不应该任意的克扣受害人的生活补贴等,应该照常发工资。除此之外,医院还应该承担起受害人未来的医疗事故治疗费,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医院提起相关的要求。如果医院拒绝承担起相应的费用,那么受害人可以依法举报。

如果这次医疗事故的情节比较严重的,则达到了刑事医疗事故的程度。这个时候被害人就可以对医务人员进行起诉。如果医疗事故是因为某个人或者是某几个人,他们的不负责任等方面造成的。或者是因为他们的不专业,而造成了被害人死亡,这个情节就是相当严重的,行为也比较恶劣。这个时候相关人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还有一些相关的医护人员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对病人的病历进行伪造,涂改或者是销毁。他们本想用这种方法来逃避法律的追究,可是一旦经由相关的部门发现之后,那么他们的情节将是十分严重的,可以直接构成刑事责任。如果被害人的家属,朋友等人。因为被害人受到了伤害,来医院闹事,对医护人员进行辱骂殴打,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或者是影响了医生救治伤员。如果情节非常严重的,被害人的家属朋友,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做手术是会有主负责人和次负责人的。如果是因为主要负责人的过错而导致的医疗事故,那么这个医疗事故就将由主负责人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有次负责人的过错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那么医疗事故的责任就应该由次负责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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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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