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卫打死人也要赔钱吗?
法律明确规定,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注意
自卫中的武力行为的使用,必须首先具有对方的暴力行为,或至少自卫者合理地相信他人的非法暴力行为的存在。非法的暴力行为一般包括犯罪行为,如谋杀、非预谋性杀人、企图的谋杀的殴击、袭击等,和侵权行为(一般是殴打和恐吓),对合法的武力不能使用暴力进行自卫。
对加害行为以武力进行自卫所要满足的条件在于自卫者必须合理地相信:
(1)本人处于即时非法的身体伤害的危险之中;
(2)自卫中使用的武力是避免遭受这一危险所必需的。
自卫中使用武力的程度必须在合理的限度以内,法律认为自卫中武力的程度必须为自卫者意图抗击加害行为的武力程度具有合理对等关系,对于对方的非致命打击,即单纯的身体伤害的威胁,只能以非致命的武力(Non-deadly force)进行自卫;对于对方的致命打击,即死亡和严重身体伤害的威胁,可以以致命的武力(Deadly force)进行自卫。但是对于对方的非致命打击却不能使用致命的武力进行自卫,因这种自卫超出了合理的武力限度。
在遇到致命打击的危险时,受害人是否绝对可以以致命的武力进行回击,有的法律和判例中强调必须首先采取退却的步骤,只有在不能退却以避免受到致命的打击的时候,才可以以致命的武力进行自卫,另一些法律或判例则没有要求首先采取退却的步骤。参见“退却的必要”。
我国的法律法规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了公民的各项行为,如果有不法分子对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后,受害人也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如果在防卫的过程中造成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时,按照法律的规定,自卫一方也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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