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律师行业深耕多年,湖北中和信(十堰)律师事务所的明灵玲律师(执业证号:142032201811018767)最在意的是让当事人看懂每一步流程。明灵玲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历,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婚姻继承、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执业初心
明灵玲律师选择从事律师行业,与她的教育背景息息相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学习经历,让她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求学过程中,她深刻体会到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也看到了许多当事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的无助。这让她萌生了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人的想法,希望能够成为当事人权益的守护者。
她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诚信立行、公正立心、责任立业”的执业理念,以匠心深耕法律实务,守护司法公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认为,律师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正义的捍卫者,要以专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客户故事
案例一:离婚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原告孙X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然而,由于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沟通不足,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原告委托明灵玲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明灵玲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了解双方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意愿及共同财产情况。她围绕原告的核心诉求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在庭审前,她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梳理争议焦点,兼顾子女利益最大化与双方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引导双方理性协商。
在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明灵玲律师协助原告清晰地表达诉求,平衡双方的利益分歧。最终,在她的努力下,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原告孙X与被告李某自愿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李某自行抚养,原告孙X不支付抚养费,并依法享有探视权;两处夫妻共同房产分别归原、被告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与承担;双方无其他争议。
被不起诉人张X系某企业职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6月某日凌晨,张X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某路段时,在道路中心护栏缺口处左转弯,因观察不周、未开启左转向灯、未礼让直行车辆,与对向车道超速行驶的被害人周X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周X受伤倒地,经现场急救人员检测确认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张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周X承担次要责任。
案发后,张X主动拨打120急救电话与110报警电话,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张X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张X委托明灵玲律师担任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明灵玲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被不起诉人,核实案件细节;调取全部卷宗材料,重点审查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意见、到案经过等关键证据,明确张X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自首情节及被害人过错等核心事实。
她积极协调被不起诉人家属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不起诉人全额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奠定了基础。
随后,明灵玲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向检察院提交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张X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不起诉条件,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阐明法律适用与案件处理意见。
最终,湖北省某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对张X不起诉。
服务承诺
明灵玲律师承诺,收费透明,每案定期汇报进展。在服务过程中,她会与当事人保持密切沟通,让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她也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虽然不保证胜诉,但她保证会全力以赴,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有很多人关心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什么。一般来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子女出生证明;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债务凭证。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如果您在婚姻继承、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明灵玲律师咨询。明灵玲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婚姻家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在各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相信她能够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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