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月刚目前在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辩护案件。他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还担任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山东省(刑事专业)中级律师、德州学院法学院特聘导师等职务。多年来,刘月刚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独立办理刑事案件300+件,其中有百余件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还代理过多起省部级督办案件。
2020年,刘月刚接手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被不起诉人廖某某是浙江省台州市盛佳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为他人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2019年7月4日至12月26日,同案人未经《永恒之塔》游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私自运营《永恒之塔希望之光》真端游戏,获利107.014万元。同案人蔡某某自2016年起将服务器交给廖某某托管,起初廖某某并不知情其用于开设私服。2019年8月,蔡某某告知廖某某有人因开设私服被抓,廖某某要求其关闭游戏,蔡某某照做,但因托管费未到期,廖某某未关闭服务器。此后,蔡某某继续转托管费,廖某某未再追问服务器是否仍用于开设私服,还将服务器委托给其他公司托管赚取差价。
案发后,廖某某于2020年4月13日到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投案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18.41万元。刘月刚律师介入后,详细分析案情,认为廖某某虽实施了相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从犯、自首、认罪认罚,违法所得已退缴、现实表现良好等情节。他提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廖某某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月刚的意见,决定对廖某某不起诉,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除了这起案件,刘月刚还办理过众多刑事案件。在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曾某某涉案传销层级达到三级以上,直接或间接收取会员传销资金达250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刘月刚提出曾某某系从犯、有自首情节、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和缴纳罚金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对曾某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在非法经营案中,刘月刚为被告人于某乙辩护,最终于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刘月刚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和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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