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丹阳市,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悄然上演。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在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按销售合同为某鞋业有限公司供应鞋底材料,累计供货639594.89元,然而被告仅支付18万元,尚欠459594.89元。无奈之下,该塑胶公司委托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至丹阳市人民法院,要求鞋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王X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王XX在未出资3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张琪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从业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还担任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上经验丰富。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张琪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仔细查阅相关的销售合同、提货单、增值税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为了能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客户的诉求,他对证据进行了精心的整理和分析,以清晰地呈现供货、欠款及股东出资、股权变更、公司减资等事实。
2024年3月,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代理人张琪律师到庭,而三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在庭审过程中,张琪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证据,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的专业表现赢得了法庭的认可。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某鞋业有限公司需在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459594.89元及利息;王X其对公司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王XX对王X其未按期缴纳的300万元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2488元由三被告负担。
案件结束后,客户对张琪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从证据收集到庭审辩论,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非常到位,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张琪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客户解决了难题,再次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实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