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2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一项决定,对涉嫌诈骗罪的唐XX不起诉。原来,2020年3月30日,唐XX以朋友名义注册家庭农场,用虚假资料骗取了10万元项目补助金。案件移送起诉后,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唐XX的辩护人正是李坤律师。
李坤2019年开始执业,是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建工纠纷等。在刑事辩护方面,涉及网络黑灰产类犯罪、毒品类犯罪、涉黑类犯罪等。从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
除了唐XX案,李坤还办理过娄X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2025年3月,四川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天全某公司签订维护合同,娄X作为维护人员,为使二氧化硫排放数据显示正常,干扰自动检测设施,导致氮氧化物含量监测失真,严重污染环境。2025年7月被发现后,娄X经同意完成整改。李坤为其辩护,指出娄X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整改等情节,最终检察院认为娄X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不起诉。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中,被告人余XX、李XX、曾X共谋买卖发票赚取差价。余XX联系购买发票,曾X联系购买方,以某公司名义出售发票。案发后,三人主动到案并退缴违法所得。李坤为李XX辩护,提出其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且系初犯、从犯,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审理认为三人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但均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三人都得到了相应的轻判。
李坤秉持“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无论是证据不足的不起诉,还是有从轻情节的轻判,他都在法律的框架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