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是什么?
由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最高联合会资助的德国独立患者咨询服务处,自2006年成立以来,专门为患者提供免费、中立且独立的咨询服务。其柏林分处工作人员米夏埃拉·施瓦伯向本报记者介绍,病患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为自己维权。
第一是向自己的医疗保险公司寻求帮助。“所有的医疗保险公司,都有针对医疗事故提供咨询的服务处。病患怀疑自己被误诊后,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医保公司寻求帮助。”
第二是向误诊医生所在的医生协会的调解处提出申诉。调解处通常会成立专家组对事故进行鉴定调查,从民事纠纷的角度在庭外调解医疗纠纷。“通常一个申诉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有结果。”
第三,如果庭外调解无果,还可以诉诸法律,起诉医生。但此类诉讼,一般要等上三年五载才有结果,比如今年8月18日在波恩结束的一起诉讼中,女病人去世已经4年,才最终裁定其死亡是医生误诊导致。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A,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当出现了任何的医疗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当地的卫生所进行投诉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使用暴力的行为来解决的,那么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在经过协商或者投诉等方式不能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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