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阶段
徐凯杰律师受申请人委托,参与与被申请人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该仲裁案由为赔偿金争议,申请人于2025年1月13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6059元、未休年假工资18440元以及本案诉讼保全费用。仲裁庭上,徐凯杰律师有条不紊地整理证据,将证据整齐摆放在桌面上,详细阐述申请人的诉求依据。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也积极应对,对相关诉求提出异议。仲裁员认真聆听双方陈述,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关键信息。
裁决结果
经过审理,仲裁委作出裁决。被申请人应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赔偿金66059元及年休假工资4338元,以上合计70397元,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徐凯杰律师听到裁决结果后,微微点头,而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则表情严肃。书记员迅速记录下裁决内容,整个仲裁庭气氛严肃而庄重。
徐凯杰律师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多件。他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婚姻财产纠纷、追收债权案件等,在工伤待遇赔偿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次在仲裁庭上,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劳动者争取到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其他案件中,徐凯杰律师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确认劳动关系及在岗时间案件中,他为劳动者锁定职业病认定关键证据;在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中,精准把握法定情形,帮助当事人摆脱无效婚姻关系束缚;在离婚调解案件中,协助厘清抚养费、探望权及共同财产归属;在彩礼返还案件中,通过锚定结算金额化解返还争议;在合同无效纠纷案件中,巧用“禁止重复起诉”规则实现逆袭。徐凯杰律师以其专业的服务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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