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徐女士和马先生就是这样的购房者,他们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遭遇了卖方违约的困境。
徐女士和马先生夫妻二人一直期待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经过多方挑选,他们看中了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的一套房屋,并于20XX年XX月X日与靳女士、宋先生及其儿子宋某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以37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房屋,同时支付了20万元定金。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却出现了问题。由于宋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房屋交易前,靳女士和宋先生明确表示合同无法履行,这让徐女士和马先生陷入了困境,他们担心自己支付的定金打了水漂。
在这种情况下,徐女士和马先生找到了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希望她能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魏雅雯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民事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她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女性律师特有的细致和敏锐,深入剖析案件关键。
接受委托后,魏雅雯律师立即展开工作。她首先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她发现,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即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交付的定金。这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魏雅雯律师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调取证据,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收条等,以证明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同时,她还与被告进行了多次沟通,试图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被告只同意返还定金,不同意双倍返还。
在庭审过程中,魏雅雯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原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在于被告方,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最终,法院采纳了魏雅雯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靳女士、宋先生、宋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徐女士、马先生定金40万元。
案件结束后,徐女士和马先生对魏雅雯律师的专业服务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表示:魏律师专业又负责,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她总是及时与我们沟通案件进展,让我们心里有底。她的努力帮我们挽回了损失,我们非常感激她。
魏雅雯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也再次证明了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深厚实力。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她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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