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株洲市,原告L某于20XX年X月X日受雇在XX水泥工地运输水泥块时,被挖机装载的水泥块砸伤,造成四处十级伤残,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腰椎骨折等多处重伤。被告DX仅垫付X万元后,其他被告均推诿拒赔。这使得受伤的L某不仅承受着身体上的巨大痛苦,还面临着经济上的困境,后续的治疗和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此时,L某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执业至今的张双意律师代理此案。
张双意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接受委托后,其首先开展的工作是固定关键证据,锁定伤残与损失。张双意律师全面整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被扶养人证明、工地现场情况等证据。凭借在证据收集和整理方面的丰富经验,确定了四处十级伤残、误工期24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50日、后续治疗费XXX元,为索赔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厘清责任主体方面,张双意律师充分发挥其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能力。查明案涉工程由A公司发包给B公司,B公司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DX,DX雇请挖机并组织运输。基于此,张双意律师明确DX为雇主、B公司违法分包应连带、A公司无选任过错,责任逻辑清晰。这一过程中,张双意律师多年来经办各类案件积累的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其能够迅速且准确地梳理出复杂工程中的法律关系。
在庭审过程中,张双意律师有力驳斥各被告推诿抗辩。逐一驳斥“原告自行担责、与我公司无关、系他人雇请、已垫付不追责”等抗辩理由,明确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义务、违法分包连带责任、雇主无过错责任。同时,依法核算全部赔偿项目,精准计算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多项费用,诉求合法有据。庭审中,围绕“挖机装载不当、现场安全缺失、违法分包、原告自身轻微过失”展开论述,促使法院作出客观公正的责任划分。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公正判决:被告DX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XXX元,扣除已付XXX元,还应支付XXX元;被告XXB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对A公司、Z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DX、B公司共同承担XX元。张双意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张双意律师执业多年深耕刑事辩护等领域,累计经办数百起重大疑难刑案,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等成效,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获得了当事人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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