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个超市摔伤索赔案中,胡潇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办案能力。法院2025年9月3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胡潇律师重点抗辩:原告摔倒原因无直接证据、自身未尽注意义务、部分损失缺乏依据,应减轻被告责任;同时申请追加保险公司参与诉讼,厘清保险赔付范围。最终,法院判决第三人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92728.25元,被告超市赔偿原告4880.43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求。法院认为被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但原告自身疏于注意过错更大,酌定被告承担40%责任,依法核定各项损失。适用的法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胡潇律师刚处理完这个超市摔伤索赔案,又碰到了一个组织领导传销案。2019年起,赵某与李某等人在长治地区推广传销组织,以投资招商为名吸引他人加入,层级分明且以发展下线数量返利。经审计,二人发展人员10层98人,收取集资款565万余元,李某参与宣传、收款等工作,公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其提起公诉。李某委托了胡潇律师为其辩护。
法院2025年9月5日受理此案,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胡潇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提出辩护意见:李某系受赵某指使,无独立犯罪能力,未发展下线、不承担管理职责,系从犯;且其无前科、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恳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提交相关证据佐证。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获相应刑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没收。法院认为李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其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部分罚金,社区矫正评估适宜,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适用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处理完这两个案子后不久,胡潇律师又接手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王某与某村委会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540.67平方米商铺,租期3年6个月。合同到期后,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欠租、逾期利息等共计29万余元,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以租金数额认定错误、村委会断电违约等为由提起上诉。村委会委托了胡潇律师处理二审事宜。
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村委会部分诉求,判令王某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共计18万余元。王某上诉后,二审法院2026年1月19日立案审理。庭审中,胡潇律师针对上诉理由逐一答辩,凭借对合同纠纷案件的专业处理能力,举证合同约定及案件事实,反驳王某关于面积调整、断电违约、未形成不定期租赁等主张,维护一审判决结果。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王某负担。法院认为案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王某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达成租金调整协议、村委会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到期后王某继续占有使用房屋,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适用法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七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从这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中,无论是民事纠纷、刑事辩护还是合同争议,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规范和约束。当遇到法律问题时,不要盲目应对,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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