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云南某矿业公司资金困难,无力支付八百多万欠款和劳务款,也无力继续投资。在此情况下,该公司与当事人李XX签订了《合作探矿协议》,之后又签订了若干《补充协议》,约定由李XX代为偿还上述债务并进行合作,合作期限延展至2030年。合同签订后,李XX一方依照约定履行了协议的主要义务。然而到了2022年,因不可抗因素工程停工。与此同时,该矿业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动,随后登报宣布解除合作协议,并起诉要求判决解除该协议。
和兆麟律师执业十七年,在执业的第9年遇到了此案。接受委托后,他潜心研究案情,深挖细节。他认为约定必守、诚实信用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李XX在对方财务最困难的时候出资挽救了对方,还在合同约定期间投入了巨额资金,而矿业公司却要求解除合同、试图独占经营权,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且矿业公司从李XX处取回《营业执照》副本后一直拒绝出具给李XX,导致李XX无法领取经营相关的许可证,无法继续开工。虽然李XX有轻微违约,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不成根本违约,对方无权解除合同。和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基础,在梳理证据链时,反复钻研案情,做出反诉对方的决策,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作协议。
在另一案件中,吴XX与某某某石料场、周某某在合作经营XX厂期间也出现了纠纷。被告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并答应撤资,后来XX厂承接了高速公路供货的大项目,原告见利润巨大,就提出要求全额支付撤资款、分割后期利润,双方就投资及利润分配、设备属性问题产生了争议。和兆麟律师接受委托后,从法理、事实和程序等多方面入手应诉。他详细分析,梳理复杂的细节,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均已解除且未建立新的合作关系,原告已经在清算其前期全部投入及收益后撤资,被告也承诺全额回购了原告的全部撤资款,并且已经支付了超过60%的撤资款项。同时,和律师还发现原告既要求继续支付剩余的撤资款、又要求后期分红,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他认为合同解除后,原被告之间只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不再有投资合作关系。
最终,这两起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在矿业合作纠纷案件中,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和律师的观点,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千万损失;在石料场合作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关于分红的诉求,同样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千万损失。
和兆麟律师长期认为,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履行细节等内容属于高频漏洞。长期处理合同类纠纷的观察是,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同时在履行过程中,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样可以在遇到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