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红亮律师是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执业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他还担任河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某镇政府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
2013年,XX集团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承建乙公司开发的高端住宅小区项目。XX集团依约施工,乙公司却多次逾期支付进度款,还强行分包部分工程,严重影响施工。2017年,XX集团因工程款拖欠被迫停工。2018年,乙公司接收剩余工程完成收尾并交付业主,但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
停工后,XX集团多次与乙公司协商结算及欠款事宜,均被拒绝。XX集团曾先行起诉,因证据不完善、工程量鉴定未完成,法院未支持工程款诉求。
2022年,付红亮律师接受XX集团委托代理此案,发现案件存在四大难点:法律关系复杂、证据零散;工程量和工程总价款争议大;乙公司抗辩理由多;标的额巨大,举证责任严苛。
一审阶段,付红亮律师第一时间开展证据攻坚。系统整理数百份原始施工资料,还原施工过程;调取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固定XX公司施工范围和工程量;核对付款凭证,剔除重复记账、虚假付款和非施工范围扣款;结合乙公司单方结算单,明确工程总价款计算依据。
庭审中,付红亮律师针对乙公司核心抗辩逐一反驳。对于“一事不再理”抗辩,指出前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现证据已补充完整,不构成重复起诉;对于“工程量、价款无法确定”抗辩,提交乙公司自认结算单和关联案件生效认定的建筑面积,明确工程总价款,并指出乙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对于“违法分包、质量瑕疵”抗辩,提交工程验收记录和交付证明,证明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一审法院采纳付红亮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XX公司有权主张工程款,确认工程总价款超七千万元,剔除不合理扣款,认定乙公司尚欠XX集团工程款130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乙公司支付。
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理由包括一审采信单方结算单错误、工程量认定有误、扣款核算不当、诉讼主体不适格等。付红亮律师继续代理二审,针对上诉理由精准抗辩。重申乙公司结算单构成自认,一审采信合法;提交关联案件生效判决和施工签证单,证明工程量认定有依据;逐项核对扣款凭证,指出乙公司上诉主张无证据支撑;依据合同相对性,明确XX集团诉讼主体适格。
二审法院审理后,完全认可付红亮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乙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付红亮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建工案件经验,全程主导诉讼,通过全面证据梳理、精准法律适用和严密庭审抗辩,帮助XX集团追回千万级工程欠款,彰显了其在建筑工程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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