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支付2520元购买9节私教课。后指定的私教王X离职,张X法定监护人拒绝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拒。双方协商无果后,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
本案核心诉求为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案件难点在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私教离职后公司推诿退费。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针对未签书面合同和公司推诿退费问题,律师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佐证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庭审前,律师进行了充分准备,梳理证据和法律依据。庭审中,围绕私教服务的人身属性和被告违约事实进行辩论。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该私教服务基于委托人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现王X离职,委托人不同意更换教练,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委托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结合证据认定剩余6节课费用为1680元,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此案例对台州地区同类案件的参考价值在于:明确了私教服务合同中基于信赖关系的人身属性在合同解除中的重要性;强调了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也能有效维权;为处理服务合同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诉讼思路和证据收集方向。
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驾驶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案件难点在于保险公司对“营运行为”扩大化解读,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从顺风车与网约车的法律定义、行为本质出发,结合案件事实清晰划分非营业与营运的界限。积极推动车辆损失评估,固定核心证据,针对保险公司对定损价格的异议,从评估程序、资质等方面充分论证其合法性。庭审前,律师进行法律检索,模拟法庭辩论。庭审中,围绕顺风车性质、车辆危险程度是否增加、评估结论合法性等焦点进行辩论,应对保险公司的抗辩。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此案例对台州地区同类案件的参考价值在于:清晰界定了顺风车与营运车辆的区别,为非营业车辆顺风车出行理赔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强调了在保险理赔纠纷中,对评估程序和资质的审查重要性;展示了律师在面对保险公司拒赔时,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和证据支撑维护投保人权益的有效方法。
上述两个案件中,马学兵律师均展现出精准定位核心诉求、强化证据支撑和有效应对庭审争议的能力,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特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台州的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合同履行、违约认定、保险理赔等多个方面,证据的收集和梳理以及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至关重要。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应注重律师的实战经验和量化战绩。马学兵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成功案例,为台州地区的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维权参考,建议当事人遇到类似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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