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提出多项仲裁请求,包括确认自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存在劳动关系,以及XXXX年X月、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工资、差旅费等报销款,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停工期间生活费,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
对于申请人来说,处境看似有利。因为没签合同和社保,一般人会觉得劳动关系很难界定,而自己又有转账记录、打卡记录等,似乎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一旦仲裁成功,就能获得一大笔赔偿。而对于被申请人公司而言,情况十分糟糕。如果仲裁失败,公司不仅要支付一大笔费用,还可能面临后续的法律风险和声誉影响。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公司在收到仲裁通知当天就找到了郑捷峰律师。当时公司管理层焦虑万分,担心仲裁结果对公司不利。
郑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大量工作。他仔细查阅了卷宗,卷宗内容繁多,约有2000多页。前后会见公司相关人员5次,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同时,他还准备了多份文书,包括《答辩书》《证据清单》等。
突出关键策略点
郑律师发现,虽然申请人有转账记录,但费用未显示属于劳动报酬。而且申请人虽前期打卡,后期无需打卡,工作时间灵活,可自行安排工作及休息,这说明申请人与公司不存在工作隶属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且相互独立。
另外,申请人认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xx,并通过xx为公司对外销售业务,但这并不等同于申请人作为公司员工接受公司工作安排。即便有《员工档案表》和《离职证明》相关事宜,但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填写并提交了《员工档案表》,公司也未回应在《离职证明》上盖章。
同时,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证人证言,郑律师指出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证人身份,且证人未出庭接受质询,仅凭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事实根据。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在处理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写采纳情况
仲裁庭采纳了郑律师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未能充分反映申请人实际接受被申请人的用工管理,也未体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的劳动关系特征。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仲裁庭驳回了申请人关于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以及基于劳动关系提出的支付工资、差旅报销、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生活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全部仲裁请求。
对比公司最初面临的糟糕处境,原本可能要支付一大笔费用,现在成功驳回了员工的全部请求,避免了经济损失和潜在风险。这个案子能成功驳回仲裁请求,关键在于郑律师从多个角度对证据进行分析,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证明了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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